警告: Javascriptをオフにされている場合、正しく表示されない場合がございますので、ご了承下さい。
首页 > 垃圾与再生利用 : 电脑
根据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庭使用的电脑应由厂家等自主回收、再资源化。由此,区里不将电脑作为大件垃圾及不燃垃圾收集。
请通过电话或网上向各电脑厂家进行申请。 若制造厂家不明(制造厂家倒闭、自己制造等)时,请向电脑3R推进中心(电话:5282-7685)咨询。 ※ 贴附“PC再生利用标志”的电脑,在购入时价格已经包含了回收、再资源化费用。
Last update 2008年 1月 31日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