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则上收费,根据情况要件与对象年龄有所不同。仅限日语服务。
由于监护人生病等的住院·看病,亲属护理,红白事,育儿劳累等的理由孩子(出生57日~未就学)不能照顾的时候,白天帮助照看(根据设施不同接受年龄不同)。
因监护人的住院、看护、出差、婚丧嫁娶等不能就孩子(15岁以下)进行照看时,可住宿保育。
监护人的工作、入上医院、看护、分娩、家人的看护等,不能就孩子(生后6个月〜未就学儿童)进行照看时,孩子在患病恢复期、难以进行团体保育时。
年底(29、30日)因监护人就职等不得已的情况,在家庭育儿有困难时。
星期日及节日因监护人就职、亲属看护、护理、婚丧嫁娶等在家庭育儿有困难时。
原则上收费、仅限日语的服务。
分娩前后、因身体不良等,难以处理身边杂事和家事,育儿有困难的情况下,以白天不能接受家人等的援助者为对象,派遣服务员。
仅有日语服务
在区内居住、因监护人或孩子因患病等家事和育儿有困难、有小学生以下孩子的单亲家庭派遣家庭服务员。为事前登记制,登记时需要进行单亲家庭的确认和所得确认。
为了对就职方面的能力进行开发,母子家庭中的母亲参加了教育培训指定讲座时,将在讲座结束后向其发放教育培训补助金(相当于40%的入学费以及听讲费)。
对象者:在区内居住,并抚养未满20岁孩子的母子家庭中的母亲,并符合1〜3所有要求的
希望听讲座的指定对象,需要事前咨询。指定讲座开始日的1个月前为止带资料到儿童综合咨询窗口。
面向生活、就职、住宅等有困难、有未满18岁孩子的母子家庭,在专用设施就养育支援、家庭运营支援、就职支援等实现自立提供支援。
在区内居住、工作者、希望接受或提供0〜18岁孩子的育儿援助者,可以成为会员,因工作和要事不能照看孩子时,可以就保育和保育园迎送等提供协助。(不提供住宿)利用时需要在社会福利协议会内的家庭支援中心事务局事前办理会员登记。
Last update 2008年 8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