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有记录出生和结婚等的“户籍”制度,与外国人并无直接关系,但在日本国内出生和死亡时则需要登记。
孩子出生时,请在14天以内,到户籍居民领域窗口办理出生登记(需要医师或助产师出具的出生证明书)。
※参照 外国人登记的初次登记申请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下列必需证件。
※有的国家需要提出其他证件。请预先联系。
家人等死亡时,应从死亡之日起7天以内到户籍居民领域窗口办理死亡登记(需要医师出具的死亡诊断书),同时返还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国民健康保险证、图章登记证、年金手册等。
在日本,一般利用图章代替署名。在重要的合同书等盖下图章时,可使用在区政府登记的图章,附上区政府发行的图章登记证明书,即可作为公共的证明。
办理外国人登记的15岁以上者,可以进行图章登记申请。登记时,请本人持图章与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到区政府1层的户籍居民窗口办理手续。届时将领取图章登记证(卡片)。本人以外办理申请时,需要本人亲笔的委托书(不能即日交付)。另外,可登记的图章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请向区政府予以问询。图章登记手续费300日元。
请持图章登记证进行申请。不需要出示图章。1份300日元。
Last update 2008年 1月 24日